收、退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收、退费管理,保障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,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、《教育收、退费公示制度》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、退费管理的规定,规范我校收、退费行为,防止任何乱收、退费行为的发生,特制定如下收、退费管理制度。 一、实施收、退费政策学习制度。每学期开学前组织班主任和收、退费人员学习学校收、退费政策,同时要利用各种会议传达价格政策和精神,提高全体涉费人员政策意识。 二、开展收、退费政策公示工作。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各项收、退费项目和收、退费标准,同时要公布政策咨询电话、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。 三、认真发放收、退费明白卡。每年开学收、退费时,要将市物价局、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收、退费明白卡发放至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。 四、实行收、退费责任制。校长是收、退费总责任人,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。财务人员是收、退费政策的具体落实人。一旦出现收、退费问题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 五、严格按收、退费标准收、退费。不能在政策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,不能突破政策规定的收、退费标准,不准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私自收、退费。 六、严格收、退费票据管理。所有收、退费必须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学校收、退费专用票据,不得白条收、退费。 七、强化代收、退费管理。学校不得为任何企事业单位、团体或个人代收、退费用,不允许任何单位进校园收、退费。确有需要进校收、退费的,必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同意。 南通海陵技工学校 2020年9月1日 |